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对本单位制定的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宣告失效废止,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