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3.《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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