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24GZ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将“附表四:技术商务评审表(包组一、包组二)”中: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9 |
配送时间 保障响应 |
11 |
投标人能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在出现复杂情况时,紧急响应: 供应商0.5小时内(含)响应,1小时内(含)到达对应包组的任一实施地点,得11分,最高11分; 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清晰明确响应时间、到达时间及响应的实施地点。 注:包组一实施地点为“仁化县建设路135号办公区、仁化县董塘镇繁塘一路25号”; 包组二实施地点为“仁化县丹霞大道40号办公区、仁化县周田镇月岭街12号”。 |
更正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9 |
配送时间 保障响应 |
11 |
根据投标供应商服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半小时内(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11分; (2)投标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半小时(不含)至1小时内(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7分; (3)投标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1小时(不含)至2小时内(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3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定),资料不齐不得分。) 注:包组一实施地点为“仁化县建设路135号办公区、仁化县董塘镇繁塘一路25号”; 包组二实施地点为“仁化县丹霞大道40号办公区、仁化县周田镇月岭街12号”。 |
二、将采购文件中:
供应商应当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更正为:
供应商应当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建设路135号
联系方式: 许小姐 0751-632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王小姐 0751-8379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 0751-837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