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12月27日决定:
任命马泽江为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张茜为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高逸华为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乳城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陈闻凯为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乳城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任命罗吉妍为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任为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正股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