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嘉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6户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对江苏省嘉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6户纳税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及时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原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2024年12月报验户逾期申报公告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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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