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武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5-03-27 14:46: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1

检查和调回检查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三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2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