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22GZ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补充事宜”更正为:
(一)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8607578490/0751-8379671 伍工)
(1)报名流程: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请使用360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ythpt.sg.gov.cn),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深圳CA)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政府采购交易”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投标报名 > 项目列表”查看可报名的项目,选择需参与的项目分包,点击“报名”,输入联系人、联系电话,输入Pin码验证成功后,点击“确认”即可。在“已报项目”栏中看到已报项目,即为报名成功。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可选择“报名”或“联合体报名”。选择“报名”的,报名流程参考第一款的“报名流程”;选择“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的发起方应选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并向其发起邀请,待联合体的成员接受邀请后,联合体的发起方代表联合体提交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指引进行操作,遇到任何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18607578490/0751-8379671 伍工)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
(6)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投标活动。
3.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技术支持:18607578490/0751-8379671 伍工)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元
(3)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投标报名 > 已报项目”,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缴纳保证金”窗口,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定,下一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子帐号。在“是否缴纳保证金”栏显示为“是”后(请勿在显示“否”时打印),点击“打印保证金交纳信息表”,将保证金交纳信息表打印出来,并粘贴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时间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即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投标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的发起方参考第一款“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代表联合体交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四)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财务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8701088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20号
二、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及网址更正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portal.ythpt.sg.gov.cn
三、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20号
联系方式:林良杰 0751-870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王小姐 0751-8379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良杰
电 话: 0751-870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