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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6:26: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高基层法治水平。现将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税务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税收业务学习等相结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依法履职尽责。2022年共组织召开党委会议37次,党委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8次,通学报告全文的同时,针对每一部分继续深学细学。党委会还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内容。

二、依法履行税务机构职能

县税务局全面实行税务权责清单制度,积极落实权责清单工作,高效履职尽责。根据人员和事项的变动,维护和调整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的税务事项权责清单。2022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的要求,将原有的6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至1个,县税务局及时在执法公示平台动态调整更新,进一步精简措施,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轻负担,增加便利。

县税务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出台妨碍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常态化做好本地区市场壁垒排查清理工作的要求,县税务局对总局提出的8类市场准入壁垒问题进行自查,目前暂未发现问题。二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不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县税务局积极打造“不见面”的纳税服务,认真引导、积极辅导纳税人转变办税观念、习惯,办税便利化改革成效明显。2022年,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受理办结业务量为125345笔,让越来越多的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费)业务。三是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2022年“营商环境体验师”工作方案》要求,原则上2022年要至少新增10名体验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占本单位体验师人数50%以上,全年已招募14名体验师,举办了主题为“新开办企业‘一网通办 一窗通取’体验活动”。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县税务局坚持积极参与上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税务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重点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022年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税务行政决策程序

县税务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一把手”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一是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严格局内议事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作出重大决策前,能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法律顾问的意见,进一步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五、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县税务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精确执法向深发展,全力打造阳光、规范、法治税务。依托执法公示平台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执法公示,公示7个模块的执法信息;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税务执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促进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障了税务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提升了税务机关执法决定的公定力。

县税务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落实“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职责,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2022年完成“首违不罚”事项43户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县税务局为提高办税服务厅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确保办税秩序良好,实现办税服务各项工作安全、正常运转,保障征纳双方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办税厅应急管理办法,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突发性事件处理遵循统一指挥与部门协作相结合、预警防范和应急实施相结合、快速反应和科学缜密相结合、责任追究与完善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县税务局加强纳服投诉工作。县税务局深化诉源治理,强化类型化纠纷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依法做好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社保投诉工作。依法依规提升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2022年,接到来源于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工单111笔,包含建议、咨询、举报等类型,均按时保质回复,按时回复率100%。

县税务局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2022年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县税务局深化权力制约,形成监督合力,深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四个基层税务分局各设立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纪检专干共计8人。聘任特约监督员12名对全县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推动开展业务监督。在了解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深入摸排税务人员的作风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通过电话走访10户纳税人,暂未发现存在问题。三是推进廉政建设。做好“一案双查”,召开联席会议4次,强化线索排查。守好重要节点,开展廉政谈话124人次,发出“节日廉政提醒”4次。强化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5次,聚焦青年干部腐败问题,召开青年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坚定理想信念,扣好廉洁从税“第一粒扣子”。

县税务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规范发布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及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内、外网站信息。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地了解相关信息,让纳税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九、推进数字化法治税务

县税务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从“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转变,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推进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改革,加强涉税管理,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县税务局加快推进“协税护税”数据有序共享,推进精诚共治。完善“政府主导、税务机关主责、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协同、纳税人广泛参与”的税收共治新格局。加强在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打击“三假”等涉税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社会化协同,进一步发挥协税护税的作用,推动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税收共治平台,持续推进涉税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县税务局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税务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按时向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税务建设情况。以对党和税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尽责。

2022年县税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但少数干部仅停留在“学了”层面,知识掌握不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还需进一步学习掌握。

2023年县税务局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巩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应用。同时,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用依法治税理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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