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至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15:07: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我县2019年度至2021年度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予以公告。

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

序号

主管税务局机关

费款所属年度

缴费单位数量(户)

缴费金额

(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 新丰县税务局

2019

150

223.72

2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0

186

234.67

3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1

211

346.20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