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新丰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税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夯实依法治税基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领导带头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交流研讨并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二是全员深入学。全体干部职工共130多人参加县委组织部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七一”建党节期间,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三是多种渠道学。党支部建立学习台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专题片等形式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同时,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APP作用,利用“掌上学”不断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丰县税务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结合省委“1310”关于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的具体部署开展工作,强调要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增强自觉守法意识、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推进精确执法、助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努力提质增效。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丰县税务局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各类党内学习培训“第一任务”。2023年下发党支部工作提醒及青年理论学习提醒各12次,开展党支部党务检查2次,青年理论学习记录检查2次,持续推动各党支部、青年小组抓好落实。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带头学习领会、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统筹推进依法治税。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推动党建和税收业务融合,做好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两权”监督等工作,推动依法治税再上新台阶。三是严格落实“述法”工作。推动“述法”走向常态化、规范化,新丰县税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述职述法工作,实现了“述法”全覆盖,营造了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浓厚氛围。
(三)抓好“一规划两纲要”落地实施
根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新丰县税务局法治建设以“一规划两纲要”为主线,结合广东省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四精”落实落细;积极强化法治实施,深入推进严格公正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认真开展行政应诉;积极贯彻落实“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制度,助力新丰县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有序推进组织税费收入工作
新丰县税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收入工作,锚定组织税收收入任务预期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立足税收职能,提升征管质效,防控重大涉税风险,贯彻“税费皆重,税费同管”的理念,持续规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收入工作有序健康运行。2023年,新丰县税务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72,526万元,同比增收24,005万元,增长16.16%,其中完成税收收入73,922万元,同比增收20,558万元,增长38.52%。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效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及时将政策红利送达市场主体,助企纾困解难,为企业发展“添力赋能”。
(五)内外联动提升征管质效
一是强化征管效能。树立“以数治税”思维,提升征管质量,对重点领域和行业探索构建加强监管的跨部门协同机制,探索欠税管理与数据分析、风险管理联动实施,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的总体方案》,持续细化《税费征管事项清单》,抓好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完善“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的协税护税新机制,落实《新丰县协税护税信息交换工作管理办法》,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提升税收共治合力。
(六)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决策制度。落实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把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涉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将法治理念融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权益性审核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定期统计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2023年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未发现与现行法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深入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持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认真落实税务执法“首违不罚”制度,2023年以来超150户企业、个体工商户满足相关条件后适用“首违不罚”。
(八)依法落实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持续强化重点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人事教育”“税收统计”等信息,定期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定期定额核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予以公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其他事项的公开。二是规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送审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网站管理和维护,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完善监督保障。对内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对外通过对社会公开电话、纳税服务热线、监督举报信访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九)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线上办税更便捷。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缴费人通过粤省事、粤医保、粤税通、粤智助等进行“掌上办”“自助办”,实现社保缴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足不出户即可办”。二是响应诉求更到位。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积极通过88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三是简化程序更暖心。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落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通过各种媒介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在“韶关税务”“广东税务”等微信公众号推送税法政策解读文章17篇,制发普法手册1000多份;创作税收宣传情景剧《真假退税》1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收法治意识。二是加强实地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浓厚氛围,邀请40余家企业参加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暨“绿游税月”税收文化活动。走进农商银行新丰支行开展“筑诚信 优环境 惠民生”税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惠农助农税费政策宣传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积极组织青年志愿团队现场宣传宪法、税费政策、纳税服务等知识并为群众解答涉税疑问。12月5日,与韶关海关、新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方举行结对共建签约仪式暨“宪法宣传周”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期间举办线下宪法宣传活动2次,覆盖纳税人缴费人600余人次。四是加强税务干部法制教育,以专题讲座、集中研讨、分散自学等方式不断加强学习。五是认真落实干部学法考试制度,2023年学法考试期间,组织税务干部应考尽考,平均分超98分。
(十一)依法防范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规范处理工作流程。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按照《税务系统舆情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制定舆情应急预案,实时监测舆情动态,确保舆情预判和应急处置平稳。三是妥当做好宣传引导,及时管控舆情,密切关注地方网站和网络媒体涉税舆情动态,加强风险研判。
(十二)强化权力监督,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委全面监督为统领,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相互融合贯通,为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压实重要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妥善解决问题,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三是落实信访制度。认真开展来访接访工作,严格落实《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试行)》,积极落实领导公开接访日制度。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开接访常态化要求,开展公开接访活动。四是畅通行政相对人投诉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局长信箱与8812366热线等方式接收行政相对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跟进落实。五是坚持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新丰县税务局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新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税务工作特点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如下:一是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够,法治建设是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不能依赖某一个部门的力量。二是执法风险意识不够牢固,个别人员对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视度不够,容易忽视执法风险。三是规范税收执法的水平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纳税人缴费人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但部分干部对此形势的变化认识不足。五是征纳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待改善,运用多元化机制依法及时化解纠纷的能力还需增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新丰县税务局将持续夯实政治基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使命,持之以恒加强法治建设,助力新丰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以数治税”。三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风险防控。四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柔性执法为导向,统一税务执法标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五是持续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增强税法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六是强化内控和监督,推动“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不断落实落细。七是落实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优化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