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决定,任命:
夏力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自强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明辉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
付红生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正股长级);
龙琳瑞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副股长级),试用期一年;
潘丽萍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丰城税务分局副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决定,任命:
夏力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自强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明辉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
付红生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正股长级);
龙琳瑞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副股长级),试用期一年;
潘丽萍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丰城税务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