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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0:1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行税收主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法治思想发展新台阶

区税务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精神作为党委政治要件严格落实。2023年以来,区税务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指示精神,及时学习、研究部署贯彻各类工作举措,发挥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小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多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真正掌握学习要义,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依法行政严纪律

区税务局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加大了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等行政学行为的执法力度。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把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开展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与上级法制部门紧密联系,统一执法程序标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2023年度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条,更新权责清单4份,公示执法人员44人次。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执法结果更透明、执法流程更清晰。二是坚持开展同步自查。坚持落实“三必谈”,结合节前、重点时点等节点重点开展承诺自查,确保干部职工切实筑牢法律底线,维护纪律作风。三是公开社会公众监督力度,通过将各类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公布在网络公示栏及各类宣传平台,听取当事人反映,拓宽大众监督渠道,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实现廉政执法。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抓落实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一把手”带头落实依法治税的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区税务局各项重点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一是抓重点落实。对区局重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各司其职,层层抓工作落实。二是抓“关键少数”。党委“一把手”以“八五”普法、“宪法宣传日”为规划契机,细化落实措施,统筹抓好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的学习计划,以点带面的方式带动全局上下各类政策法规,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依法治税切入税收现代化治理工作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四、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实现依法治税强业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落实组织收入纪律要求,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强化税费收入动态管理,积极优化财政收入,明确细化组织收入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税收收入的跟踪和分析,做好各项税种研判,全面促进组织收入实现有序增长。2023年,浈江区税务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33,105万元,同比增收779万元,增长0.1%。

2.全力铺开税费优惠政策享受网。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一把手提级负责,印发《工作规则》,制定部署分工方案,全面落实工作安排,督促跟踪工作任务,深度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编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落实近期税费优惠政策工作具体分工情况表》,加强各部门协同调动,为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夯实业务基础。二是多渠道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齐头并进精准宣传,线上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渠道,推送新增及延续优化多项税费优惠政策;线下开展多部门多方式多途径精准宣传,强化政策解读,齐心打造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氛围。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查

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多角度听取纳税人及各涉及部门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健全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咨询、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机制。以法制部门为牵头,充分发挥审查小组能力,对拟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一事一审。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防范制度性风险。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发挥“合议制”集体决策。区税务局立足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发扬“合议”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营商环境。由承接部门向合议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合议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中适用政策及操作在现行政策无明确规定的事项,由合议机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合议结果,以集体表决分担个人追责风险,以集体智慧避免个人经验主义,成功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涉税费处理,为后续同类问题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区税务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干部职工法制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不动产司法拍卖协作机制。在积极与区法院执行局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不动产拍卖去向,建立不动产司法拍卖协作机制后,充分发挥区税务局与区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互补作用,切实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中的卖方不出面、不配合、不申报的难题,维护买受方的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税费调解机制。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局党委的正确带领下,2023年3月成立的全市首个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发挥重大作用,自建立以来,共协调解决各类土地过户纠纷、社保投诉案件百余件,大大提高了处理效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创良好营商环境。

3.加强税收执法人员培训。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2023年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安全法专题学法考试和2023年度学法考试各1次,组织新进干部职工参与税收执法考试1次,获得“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及通过司法考试7人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规范文明执法。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意识浓厚强氛围

(一)丰富宣传载体,打造亮点成效。紧紧围绕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的主题,周密计划、创新方式,通过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等方式开展税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税法政策宣传4次,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14次,覆盖数万人次,取得显著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持续做抓青抓早的税收法制宣传。为全力推进青少年税法普及宣传教育,2023年4月,走进韶关学院开展绿游税月税收文化宣传进校园活动,现场通过为韶关学院师生讲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税费知识、提供涉税费事项咨询,进一步为学院师生植入“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观念。

六、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区税务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需要及时改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执法水平力度有待提升。虽然在学法、用法、监法上做了不少工作,但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深刻、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法力度。

二是监管信息化数据共享程度仍有不足。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上,区税务局与政府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不少涉税风险数据共享、风险管理等方面仍缺少沟通,存在短板。

三是优化服务质量方式仍需完善。在当前争议调解工作方式下,区税务局投诉诉讼案件逐步减少,但仍有些服务意识、服务方式还存在问题短板,服务渠道不够畅通,仍需进一步扛牢压实优化完善服务质量的责任。

2024年是区税务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积极加强队伍法治思想建设。落实区局党委带头学、领头做的模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作为全局上下长期持续工作,并强化学习实效。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注重通过法治实践,促进一线执法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依法治税防范化解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优化发展税法宣传更进一步。优化税法宣传团队,加强各部门联动,打造宣传亮点,在活动策划和稿件质量上持续做文章,充分利用各种活动时点,制定实施税法宣传方案,结合民法典、宪法日、法制宣传周等全面部署开展税法活动,形成学法懂法的浓厚氛围。

(三)继续构建“人民为中心”的便民为民项目。在持续推进税费调解工作站的基础上,主动发起积极作为,围绕维护人民利益的中心工作,探索区税务局先进法治工作项目,并加以推广宣传,融入“浈税优”党建品牌,促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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