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编 码 |
1.21 |
名 称 |
多缴税款退(抵)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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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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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 依职权 R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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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规定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 |
https://www.etax-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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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类型 |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 全市通办 R 属地办理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 即办 R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R 网上办理 £ 最多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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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环城路曲江政务服务中心,即韶关汽车客运南站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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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 |
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沿堤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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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纳税人有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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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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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一、必报: 1.A07112《退(抵)税申请表》; 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可容缺报送)。 二、条件报送: 1.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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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30日 |
承诺办理期限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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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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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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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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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衔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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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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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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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咨询电话:12366;网址: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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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结果查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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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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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渠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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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责任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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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退税决定的; 3.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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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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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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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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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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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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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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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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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编 码 1.21 名 称 多缴税款退(抵)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R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环城路曲江政务服务中心,即韶关汽车客运南站北侧 适用条件 纳税人有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税款。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一、必报: 1.A07112《退(抵)税申请表》; 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可容缺报送)。 二、条件报送: 1.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10日 承诺办理期限 10日 办理流程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12366;网址: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退税决定的; 3.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路28号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留言区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