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2-11-03 11:23:37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编    码

1.31

名    称

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57号)。

适用对象

(可多选)

  单位

£  个人

启动类型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13号中农批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1楼

适用条件

管辖范围内的大企业。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税务机关负责分析评估实施情况,优化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方法。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20-12366;

网址:www.gd-n-tax.gov.cn

进度结果查询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向行政相对人公布税收分析应对工作流程的;

2.未按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分析风险、组织应对;

3.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13号中农批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1楼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城南1号。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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