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18 14:47:46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编    码

1.4.3

名    称

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单位

£ 个人

启动类型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桂头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游溪镇、必背镇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必桂路1号

适用条件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期办理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6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下列纳税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也不包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汇总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2.违反规定核定应纳税额,导致纳税人税负水平明显不合理的;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5.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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