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
编 码 |
3.3.1 |
名 称 |
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 |
权力类型 |
社保费检查(按照总局要求,省税务局依据职责划转和实际情况补充编列)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
||||||||||||
适用对象 (可多选) |
√ 单位 £ 个人 |
启动类型 |
√ 依职权 £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
收费规定 |
—— |
网上办理 |
—— |
||||||||||
通办类型 |
——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 |
||||||||||
办理信息
|
受理部门 |
—— |
地址 |
——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东坪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坪镇、洛阳镇、大布镇 |
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坪镇323国道旁 |
||||||||
适用条件 |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
裁量标准 |
―― |
||||||||||||
提交材料 |
―― |
||||||||||||
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 |
承诺办理期限 |
―― |
||||||||
办理流程 |
|||||||||||||
特殊规定 |
―― |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
部门衔接 |
―― |
||||||||||||
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税务机关根据查询结果,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
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
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
|||||||||||
进度结果查询 |
—— |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 |
||||||||||||
结果公示渠道 |
—— |
||||||||||||
申请人责任 |
—— |
||||||||||||
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 |
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未按规定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的; 2.违反法定程序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的; 3.未按照规定为缴费人保密的;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城南1号
|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
常见问题 |
|
||||||||||||
留言区 |
我要投诉 |
|
|||||||||||
我要评价 |
|
||||||||||||
我要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