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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2 09:44: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采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完成了对2020年度市级重点稽查对象24户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查补收入合计96.5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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