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检查。采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完成了对2021年度市级重点稽查对象4户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查补收入合计42.93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