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研究确定的2019年度市级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
二、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方式随机抽取确定19户企业作为2019年度重点稽查对象。
三、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6年至2018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19户企业对象如下:
1.韶关市明洋广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韶关市德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韶关市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韶关市南菱富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韶关市骏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6.韶关市龙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韶关市通九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韶关市意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9.韶关市荣晖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0.韶关利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1.韶关市骏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2.韶关市卓瑞贸易有限公司
13.韶关市卓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4.韶关市联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5.韶关市大都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6.韶关市翼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7.韶关市联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8.韶关市众磊机电物资有限公司
19.韶关市鑫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