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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1 SX0003054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事项名称】

6.5.1.1 SX0003054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从业单位已为特定人员办理单项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可按月申报缴纳工伤保险。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件字号 粤人社规〔2020〕55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条款号 第二条
条款内容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为其使用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为其所属的村(社区)两委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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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GDFJ010《社会保险费综合缴费申报表》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GDFJ010《社会保险费综合缴费申报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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