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11.27 SX0000227 工会经费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缴费人于每月15日前,如实填写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交上月应缴的工会经费。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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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V-Tax 办理。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掌上税务局可通过 APP 商城搜索“广东税务”;粤税通小程序可在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根据广东省总工会 《关于不足二十五人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问题的函》 (粤工总函 〔2013 〕129号),暂不向不足二十五人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收缴工会经费。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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