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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5.2 SX0000439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核查(外贸企业)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2.6.25.2 SX0000439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核查(外贸企业)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依职权发起,无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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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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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2〕39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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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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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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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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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必报
复印件
1份
2 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必报
复印件
1份
3 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必报
复印件
1份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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