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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2 SX0000465 不予加收滞纳金确认(需经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小组审议)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2.7.7.2 SX0000465 不予加收滞纳金确认(需经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小组审议)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文件字号 (主席令第49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条款号 第四十五条
条款内容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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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十九条
条款内容
第十九条 由于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故障等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造成税款缴库不成功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加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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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字号 (国税发〔2006〕18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十条
条款内容
十、滞纳金的有关问题 (二)对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其按照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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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文件字号 (国税函〔2007〕124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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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四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
四、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征管问题 (一)税务机关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滞纳金及罚款。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也应一并申报。 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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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文件字号 国税函〔2007〕75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款
条款内容
对延期申报纳税人按照规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其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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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字号 国税函〔2010〕22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八条
条款内容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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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订)》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条款内容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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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正) 文件字号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八十条
条款内容
第八十条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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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纳税人符合核销滞纳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由于电子缴税故障等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依职权不予加收滞纳金的,即时办结。其他情形不予加收滞纳金,3个工作日办结。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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