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3.4 SX0000161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比对管理(经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需由税源管理部门、稽查局进一步核实的)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申报。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人工解锁工作底稿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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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申报时如遇提示比对不符、申报不通过,请先检查是否存在申报错误。如存在申报错误,可通过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如确认不存在申报错误,请与所在税务所税源管理人员联系处理。
2.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月度纳税申报比对相符,系统自动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或其他申报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系统都会触发比对,比对相符后均可实现自动解锁。
4.因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需要列入白名单管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白名单的维护。
5.纳税人向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当月成品油发票的销项发票清单及当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消费税模块中的勾选清单。如涉及委托加工、消费税减免等内容,一并提供相关资料。上述资料纸质版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6.如果中途申报表又进行了更正,更正后仍比对不通过的,将产生新的申报异常处理流程,之前流程自动终止,税控装置仍不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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