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申请条件】
卷烟出口企业通过指定口岸出口国家计划内的卷烟,按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以及从非指定口岸出口的卷烟,一律不予退(免)税。
卷烟出口企业向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时,应先在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然后将其《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转交给卷烟生产企业,卷烟生产企业据此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税手续。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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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A0502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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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
1 | A0502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 | 下载表单 |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核销证明: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纳税人应当在卷烟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卷烟的免税核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规定补缴税款。
6.经税务机关审核不予核销的,纳税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补缴税款。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认为出口退税有关证明出具有误需要作废的,应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申请作废已出具证明。
8.无纸化管理出口企业将信息齐全、无误的免退税申报数据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其他途径申报,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但对于暂时无法实行无纸化管理的出口退(免)税事项,仍需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认为出口退税有关证明出具有误需要作废的,应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申请作废已出具证明。
6.无纸化管理出口企业将信息齐全、无误的免退税申报数据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其他途径申报,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但对于暂时无法实行无纸化管理的出口退(免)税事项,仍需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卷烟出口企业应在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认为出口退税有关证明出具有误需要作废的,应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申请作废已出具证明。
7.无纸化管理出口企业将信息齐全、无误的免退税申报数据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其他途径申报,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但对于暂时无法实行无纸化管理的出口退(免)税事项,仍需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