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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3 SX0000682 实施保全(冻结存款)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4.2.3.3 SX0000682 实施保全(冻结存款)
场景名称: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八十八条
条款内容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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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件字号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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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12074《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 必报
原件
1份
2 A12075《冻结存款通知书》 必报
原件
1份
3 A11018《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必报
原件
1份
4 A11033《现场笔录》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A12074《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2 A12075《冻结存款通知书》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3 A11018《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4 A11033《现场笔录》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税收保全延期处理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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