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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 SX0002035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管理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5.5.2 SX0002035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管理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条款号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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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条款号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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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后续管理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算过程、缴税凭证、情况说明等) 按照税务机关审核要求提交
复印件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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