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在行动 > 广东省小微企业办税指南
2.7.1.3 SX00013738 催报处理(社会保险费)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2.7.1.3 SX00013738 催报处理(社会保险费)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 2023年第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六十条、六十二条
条款内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 文件字号 粤府〔2001〕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 条款号 第十、十一、十八条
条款内容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含县)以上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缴费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期限缴纳或者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者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或者代扣代缴的,经县(含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检查分局、稽查局)局长批准,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 第十八条 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对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对缴费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检查。经县(含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检查分局、稽查局)局长批准,地方税务机关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核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件字号 粤劳社函〔2008〕1789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条款号 第三条第五款
条款内容
三、全责征收的具体程序   (五)追欠、查处。   实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后(2000年起),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追收。   实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前(1999年底前),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催缴,并提供欠费单位详细资料,具体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对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   地方税务机关追收欠费、稽核的有关数据应在当月底前汇总后提供给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查看全部

【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限时办结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二维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