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5.3.1 SX000244 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申请条件】
纳税人已通过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或扣缴义务人已代扣、代收税款,且未转开对应的《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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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税务登记证副本为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对高、中信用积分的纳税人,可以容缺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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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身份证件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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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广东税务APP的链接入口是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微信粤税通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的链接入口是微信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适用于税款征收业务】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适用于社保费业务】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缴费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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