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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SX000138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1.4 SX000138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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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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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令
制定机关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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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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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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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文件字号 税总函〔2019〕24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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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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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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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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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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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第五条
条款内容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五、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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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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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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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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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制定机关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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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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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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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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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必报
原件
1份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 资料(一)》 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
原件
1份
3 A0663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条件报送--
原件
1份
4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 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必报
5 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 机动车经销企业
原件
1份
6 金税盘或税控盘、税务UKey 金税盘或税控盘的报送条件为 2015 年 4 月 1 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纳税人可自愿使用税务 Ukey。
7 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的报送条件为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电 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即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原件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下载表单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 资料(一)》 下载表单
3 A0663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下载表单
4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 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下载表单
5 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纳税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8.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 个月或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原增值税纳税人中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纳税人中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规定:

(1)自2023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 万元(以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 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 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12.纳税人有多缴税金,又存在欠税,可办理抵缴欠税业务。

1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14.自2021 年8 月1 日起,附加税费申报表与增值税申报表进行整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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