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1.16.1 SX000302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申请条件】
集团公司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总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手续。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集团公司总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备案。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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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已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集团公司总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备案。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已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集团公司总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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