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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1 SX000140 应认定未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调整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2.5.12.1 SX000140 应认定未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调整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业务概述的调整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8〕33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第二条
条款内容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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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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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增值税暂行条例》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十三条
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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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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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6〕36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四条、第五条
条款内容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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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调查核实资料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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