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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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A06779《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 适用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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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06635《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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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06547《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居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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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 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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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 | 跨地区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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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06637《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 | 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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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0658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 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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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06640《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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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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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6779《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2 | A06635《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3 | A06547《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4 | A06637《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 | 下载表单 |
5 | A0658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 下载表单 |
6 | A06640《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只需要纳税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8.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依法应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可按如下方式简并企业所得税申报,且当年度内不再变更:(1)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其总机构办理歇业后,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仅分支机构办理歇业的,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不调整预缴申报期限。(2)未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9.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10.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必需连续进行,中间缺漏的属期要先补充完整,才能继续申报。
11.纳税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 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12.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 25%,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 25%,全部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 50%;省内或市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按本省或本市规定执行。
13.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 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14.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15.企业申报各类优惠事项及扶贫捐赠等特定事项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另行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今后如政策调整,一般不再修订表单,纳税人根据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相应事项填报即可。
16.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17.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