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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 SX000391 责令限期改正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4.1.2.1 SX000391 责令限期改正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修订,第42号、第5号、第23号修正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
条款内容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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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第638号、第666号修正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
条款内容
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 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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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字号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二十八条
条款内容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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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1年第2号公告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条款号 第七条
条款内容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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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十二条
条款内容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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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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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颁布,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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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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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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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三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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