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4.7 SX000151 跨地区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申报。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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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A06635《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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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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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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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6635《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2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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