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2.2.8.1 SX000332 出口退税服务提醒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费的出口(免)退税业务提醒服务。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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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已申请出口退(免)税业务提醒服务的,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已申请出口退(免)税业务提醒服务的,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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