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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 SX000363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相互协商补(退)税款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4.4.1.2 SX000363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相互协商补(退)税款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6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九条第四款
条款内容
(四)预约定价安排涉及适用年度或者追溯年度补(退)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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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四十七条至第六十一条
条款内容
四十七、根据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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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10083《预约定价安排补(退)税款通知书》 必报
原件
1份
2 A13001《税务事项通知书》(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相互协商结果) 必报
原件
1份
3 《启动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程序申请表》和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有关说明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A10083《预约定价安排补(退)税款通知书》 下载表单
2 A13001《税务事项通知书》(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相互协商结果) 下载表单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无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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