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在行动 > 广东省小微企业办税指南
3.19.8.1 SX000170 烟叶税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3.19.8.1 SX000170 烟叶税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应按照《烟叶税法》的规定向收购地税务机关办理烟叶税申报。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件字号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四章
条款内容
第四章 纳税申报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文件字号 2017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
制定机关全称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条款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条款内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烤烟叶、晾晒烟叶。 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第八条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第九条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文件字号 2018年06月29日财税〔2018〕75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
条款内容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查看全部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7.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8.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二维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