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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1 SX000181 申报错误更正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18.1 SX000181 申报错误更正
场景名称:

【申请条件】

1.社保费申报错误需要更正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作废原申报表,重新申报。针对企业申报后的是否已开票或入库的不同情况,能否作废的规定如下:

(1)当月已申报未开票未入库的,可以作废申报。

(2)当月已申报已开票未入库的,应当作废已开票信息,再进行作废申报。

(3)当月已申报已开票已入库的,不可以作废申报,可以补充申报。

2. 纳税人已完成本季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则不允许对本年度以前季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办理更正预缴申报。

3.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修订,第42号、第5号、第23号修正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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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更正后的相关税(费)种纳税申报表 必报
原件
2份
2 A06237《申报表作废申请单》 未实名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A06237《申报表作废申请单》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

扣缴端下载地址:Web端→下载服务→软件工具

2.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个人所得税允许增量更正和部分更正:

(1)如纳税人已完成年度申报,不允许更正预缴申报;

(2)年度综合所得申报中有上年度的境外抵免结转时,如更正上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应提醒纳税人一并更正本年年度综合所得申报;

(3)同一扣缴义务人连续性综合所得已有下期预缴申报的,可采用部分、增量更正方式进行更正,更正时需采集扣缴义务人更正申报的原因等信息,如年中更正预缴的,也需连带更正后期的预缴申报,并作相应更正的提示信息,对未进行后期更正的,不允许进行正常预缴申报,对更正涉及的纳税人,在更正完成后通知相应的纳税人更正的情况;

(4)限售股已进行清算时,不能更正该人的限售股的扣缴申报。

6.社保费申报错误需要更正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作废原申报表,重新申报。针对企业申报后的是否已开票或入库的不同情况,能否作废的规定如下:

(1)当月已申报未开票未入库的,可以作废申报;

(2)当月已申报已开票未入库的,应当作废已开票信息,再进行作废申报;

(3)当月已申报已开票已入库的,不可以作废申报,可以补充申报。

7.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税务机关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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