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4.3.10.1 SX000439 赔偿申请处理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税务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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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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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12002《行政赔偿决定书》 | 未就赔偿申请对应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无需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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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判书等确认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文件资料 | 未就赔偿申请对应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无需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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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12016《行政复议决定书》 | 如未经复议,无需报送复议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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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12001《行政赔偿申请书》 | 如果口头提起行政赔偿申请,可不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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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授权委托书(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 | 未就赔偿申请委托他人处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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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然人身份证件 | 未就赔偿申请委托他人处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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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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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12002《行政赔偿决定书》 | 下载表单 |
2 | A12016《行政复议决定书》 | 下载表单 |
3 | A12001《行政赔偿申请书》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2个月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赔偿义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赔偿请求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此时由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判决(或裁定)的同时作出行政赔偿决定或裁判,则不适用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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