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在行动 > 广东省小微企业办税指南
1.3.11.7 SX00012734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11.7 SX00012734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缴费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

汇算清缴企业于次年 2 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字号 发改价格〔2016〕6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文件字号 财税〔2016〕137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收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142号) 文件字号 财税〔2016〕142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织实施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文件字号 税总函〔2020〕15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 下载表单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V-Tax 办理。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掌上税务局可通过 APP 商城搜索“广东税务”;

粤税通小程序可在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

V-Tax:(1)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智能预约”——“智能导税”——选择业务——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

(2)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预约办税”——“远程可视化办税”。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缴费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二维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