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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字号:[][][]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资源和环境税处)。

2.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参与-意见征集栏目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征集时间 已参与人数
2021-05-14 至 2021-06-13
本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开征求草案意见的官方渠道,我们会认真研究你提出的每一条建议。请你庄严地行使参与国家立法的权利,不要发表与草案无关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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