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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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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正)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征集时间 已参与人数
2021-10-19 至 2021-11-18
本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开征求草案意见的官方渠道,我们会认真研究你提出的每一条建议。请你庄严地行使参与国家立法的权利,不要发表与草案无关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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