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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名富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3355767251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355767251
法定代表人: 吕宝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71202********243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4〕 3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22年5月期间购买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永嘉县盈利工贸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3300221130,发票号码为02220705、02220715、02220717-02220719,开票日期:2022-05-17和2022-05-30,金额合计368,831.85元,税额合计47,948.15元,价税合计416,780.00元,货物名称:纽扣。你单位于2022年5月(税款所属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7,948.15元,至今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你单位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68,831.85元,至今未作纳税调整。 你单位于2022年9月期间购买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东阳市嘉丽斯工艺饰品厂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3300222130,发票号码为12793997-12793999,开票日期:2022-09-05,金额合计289,283.19元,税额合计37,606.81元,价税合计326,890.00元,货物名称:纽扣。你单位于2022年10月(税款所属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7,606.81元,至今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你单位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89,283.19元,至今未作纳税调整。 上述发票你单位已分别于2022年5月、2022年10月(税款所属期)分别抵扣进项47,948.15元、37,606.81元,合计抵扣85,554.96元。造成当期少缴增值税85,554.9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94.43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购买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85,554.9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94.43元的行为是偷税,鉴于你单位在检查期间能提供有关纳税资料,能配合检查,无发生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申报抵扣当期少缴增值税85,554.9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2,777.48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994.43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497.22元。
罚款金额(万元): 4.4274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4-2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