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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金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5078440436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78440436
法定代表人: 王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0723********243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4〕 1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19-2020年从个人处购买劳务服务,从个人销售方处取得第三方广东明丰劳务有限公司开具的共3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93130,发票号码分别为12024377-12024381、12027115-12027117;发票代码为4400194130,发票号码分别为10234966-10234980;发票代码为4400201130,发票号码分别为16129428-16129430、16129483-16129489,金额合计3,191,240.82元,税额合计95,737.18元,价税合计3,286,978.00元,开票日期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发票品名均为:*建筑服务*劳务服务费。经相关税务机关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发票你单位已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5月(税款所属期)分别抵扣进项22,921.68元、72,815.50元,合计抵扣95,737.18元。造成当期少缴增值税95,737.1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701.61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从个人销售方处取得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95,737.1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701.61元的行为是偷税,在检查期间,你单位能提供有关纳税资料,能配合检查,无发生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申报抵扣当期少缴增值税95,737.18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7,868.59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701.61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350.81元。
罚款金额(万元): 5.1219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3-0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