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丰市河西油料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81196880918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96880918
法定代表人: 蔡航苗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2530********511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汕尾税稽 罚 〔2023〕 2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一)在账簿上少列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经检查,你油料站2020至2022年度通过利用收款二维码分别绑定对公账号、个人银行存款账户、个人微信及支付宝账户通过易宝支付、电商管家、易能时代、易加油、易智付、能数科技、车车加等多个资金平台、现金、个人账户等收款方式取得销售货款共36,796,886.41元,换算成不含税销售收入32,563,616.29元。同期账载销售收入为26,951,879.16元,账簿少记销售收入5,611,737.13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729,529.8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067.07元,共780,596.87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证明检查认定的事实、数据; (2)陆丰市河西油料站《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表》、《蔡航苗账户交易明细表》、《蔡小源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蔡小源支付宝交易流水证明》和《陆丰市河西油料站销售金额对比情况查询表》,证明你油料站和相关人员账户交易情况; (3)陆丰市河西油料站《销售收款计算表》、《运单明细》、《日销售成品油台账汇总计算表》、《增值税计算表》,证明检查认定的你油料站在检查所属期间的实际销售收入; (4)陆丰市河西油料站《增值税申报表》、《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账簿资料、收入结转凭证、进销存台帐、库存帐页,证明你油料站对检查认定的销售收入未记账和申报纳税情况。 (二)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和保管记账凭证。 经检查,你油料站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和保管记账凭证。我局于2023年12月5日向你油料站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汕尾税稽限改〔2023〕12号),要求你油料站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上述行为。你油料站于2023年12月13日书面回复无法改正。
处罚依据: 《中华人和和国税收收管理法公六十三一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油料站2020至2022年度在账簿上少列收入5,611,737.13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决定对你油料站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780,596.87元0.6倍罚款468,358.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你加油站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和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47.0358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12-2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500MB2D019148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500MB2D019148
地方编码: 44150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