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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旭日造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FLH87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9FLH87
法定代表人: 段旭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40102********103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一稽 罚 〔2024〕 2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除通过对公银行账户收取培训咨询费外,通过个人资金账户收取客户培训咨询费共3,634,009.21元。上述业务你单位没有作营业收入记账,至检查日止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28,980.1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14.30元、企业所得税13,238.35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经你单位确认的《广东旭日造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未申报纳税收入汇总表》;(2)经你单位确认的《广东旭日造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未申报纳税收入明细表》;(3)涉税案件资金网络查控平台查询的你单位对公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及法人相关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流水;(4)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你单位法人个人账户交易流水;(5)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你单位法人个人账户交易流水;(6)你单位相关税款所属期申报表;(7)对你单位法人的询问笔录;(8)你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9)经你单位确认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10)其他证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不缴、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税28,980.1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14.30元、企业所得税13,238.3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21,616.43元。
罚款金额(万元): 2.16164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3-0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地方编码: 440100
备注: 4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