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隆丰飞联机械维修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605MA554JQY8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吴彩菊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11321********068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南海税沥 罚 〔2023〕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23年6月和7月的经营活动中,对消费者在你企业购买商品行为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未开票金额共1150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拟处予罚款76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7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11-1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5MB2D128409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5MB2D128409
地方编码: 440605
备注: 4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