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市友昌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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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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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2MA51CEB27L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MA51CEB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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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曾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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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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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1323********0319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惠税一稽 罚 〔2024〕 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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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发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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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你公司在2021年度期间,未向李某星、吴某娜、李某洪个人提供装修服务,未取得装修服务费收入,向李某星、吴某娜、李某洪开具装修服务发票并收取开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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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虚开发票金额在4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10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你公司为李某星、吴某娜、李某洪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金额在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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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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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对你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即开票费用4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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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10.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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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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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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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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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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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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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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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300MB2D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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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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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300MB2D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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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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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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