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81714838710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14838710
法定代表人: 李荣宗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522********801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汕尾税稽 罚 〔2023〕 1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一)你加油站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经检查,你加油站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绑定“悦农e付”收银台、现金等收款方式收取货款。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实际取得销售收入(不含税)共9531116.19元,同期账载销售收入为6276924.63 元,账簿少记销售收入3254191.56元。造成少缴增值税423047.95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1152.41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证明检查认定事实、数据; (2)《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账户交易明细表》、《李荣宗账户交易明细表》、《林秋东账户交易明细表》和《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销售金额对比情况查询表》,证明你加油站和相关人员账户交易情况; (3)《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销售收款计算确认表》、《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运单明细》、《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汇总计算表》、《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增值税计算表》,证明你加油站在检查所属期间的实际销售收入; (4)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增值税申报表》、《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账簿资料、收入结转凭证、进销存台帐、库存帐页,证明你加油站对检查认定的销售收入未记账和申报纳税; (5)陆丰市湖东镇实惠加油站《情况说明》,证明你加油站无法按规定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情况。 (6)《询问笔录》,证明你加油站承认上述销售收入未记账并申报纳税。 (二)你加油站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和保管记账凭证。 经检查,你加油站2022年度1月至7月期间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和保管记账凭证。税务机关2023年6月25日向你加油站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尾税稽税通〔2023〕32号),要求你加油站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检查年度成本、费用核算的完整、真实的原始凭证、单据,并说明原因。你加油站情况说明因2022年1-7月份期间账务资料丢失,无法提供检查年度完整原始凭证、单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加油站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423047.9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152.41元,合计444200.36元的行为,构成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加油站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税款444200.36元0.5倍罚款222100.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你加油站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和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3.21002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8-3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500MB2D019148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500MB2D019148
地方编码: 441502
备注: